33建设监理制度与施工管理(2版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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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建设监理制度与施工管理
33.1建设监理制度
1988年7月25日,国建设部颁布124号文件《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这一重大改革。1989年7月28日发布367号文件《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可称为法律性的文件。主要目的是提高建设水平,提高投资效益,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良好秩序。这是防止投资失控、投资目标失控、工期失控、质量失控的有力措施;为开拓国际市场,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促进我国建设体制与国际的建筑市场接轨起着重要的作用。
33.1.1建设监理的基础知识
建设监理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制度。监理的定义是:依据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由一个有权威的机构对工程建设的主体建设单位进行建设行为的规范并协助它通过规划组织协调控制,采取各种措施(合同、组织、经济措施)在合理地实现目标的前提下完成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简称建设监理(国外统称工程咨询),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建设监理是对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在内的各个阶段的管理与监督。监理范围可以是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是阶段监理,即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和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实施建设监理是有条件的。其必要条件是须有建设工程,有人委托;充分条件是具有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才、监理法规、监理依据和明确的责权利保障。建设监理是一种制度,是必需遵循的规程和准则,自成一个建设管理系统。
我国贯彻监理制度的原则是:“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
建设监理工作一般是针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目的是规范建设行为,协助建设单位实现目标的前提下完成工程项目。
33.1.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国内外背景和发展趋势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国内外背景
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国内背景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引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世界银行和一些国际金融机构要求接受贷款的业主方应用项目管理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1988年开始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995年建设部颁发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2003年建设部发出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国外背景
在上世纪60年代末期和70年代初期,工业发达国家开始将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建设工程领域,并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前后在大学开设了与工程管理相关的专业。在许多国家项目管理由专业人士——建造师担任。建造师可以在业主方、承包商、设计方和供货方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也可以在教育、科研和政府等部门从事与项目管理有关的工作。建造师的业务范围并不限于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还包括项目决策的管理和项目使用阶段的物业管理(设施管理)工作。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⑴项目管理作为一门学科30多年来在不断发展,传统的项目管理(ProjectManagement)是该学科的第一代,其第二代是ProgramManagement(尚没有统一的中文术语,指的是包含一个项目全过程的管理,不仅限于项目的实施阶段),第三代是PortfolioManagement(指的是组合管理),第四代是ChangeManagement(指的是变化管理)。
⑵将项目决策阶段的开发管理(DM——Deve1opment Management)、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PM——project Management)和使用阶段的设施管理(FM——Facility Management)集成为项目全寿命管理(Lifecycle Management)。
统一的管理语言,统一的管理规则,统一的的信息处理系统。
⑶在项目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包括项目管理信息系统(PMIS——Projec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和在互联网平台上的工程管理等。
33.1.3建设监理工作的开展
1、格局
中国建设监理的格局总的来讲是一个体系、两个层次、多种方式。一个体系就是指监理有独立的思想、方法、组织手段。两个层次是指政府监理和社会监理,监理不是业主的仆人,不受各方的干扰,依法办事。多种方式是指:委托社会监理社会化、专业化,这是重点发展的方式。
建设监理工作是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具体执行法规体系。
(1)法规体系如工程建设法、城市规划法、市政管理法、住宅法、名胜古迹保护法等。在建设工程法中又包含建设监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市场管理条列、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装承包合同条列等。部门的规章如建设监理条列实施细则、社会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国建设监理单位在中国承担监理管理办法等。
(2)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规范、电气设备安装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等。
(3)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预算书、建设计划、设计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
(4)依法签定的工程合同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的合同、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合同、与工程建设单位的合同、与社会监理单位的合同等。
(5)设计与施工招投标文件。
2、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知识结构:在技术上是专业工程师、建筑师;在经济上是经济师,精通法律,懂管理和动态控制知识。
能力:有公关能力、组织能力、辩论能力。
道德:有高尚的品德、团结协作的情操、履行保密义务、正直公正、遵守公共关系准则、不侵犯专利权。
3、建设监理的机构
政府监理机构:中央部门建设部及国务院工业交通部门根据需要设置或指定的机构。如建设部监理司、交通部工业建设监督总站。
地方部门各省、市、自治区、县建设管理部门。
社会监理机构:社会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监理工程师资质审批机构: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发放资格证书。一般由政府监理机构监管。
4、建设监理工作范围
(1)政府监理:制定法规、规定、办法、细则;审批社会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工程师资格;参与审批开工报告、竣工验收;参与重大事故处理。基本职能是监管建设单位行为。
(2)社会监理:基本建设的各个阶段都参与管理。前期阶段参与可行性研究、设计书的编制。在设计阶段协助业主审查概算、选择设计和承包单位、对投资进度、质量跟踪控制。在招投标阶段审查标书、选择承包方式、商签承包合同。在施工阶段协助编写开工报告、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建设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清单质量规格、督促审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调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争议、检测材料设备的质量、检查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签署工程付款协定、督促整理合同文件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审查竣工结算、做好监理记录。
5、有关监理的权限
在监理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无权变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如果合同中确有问题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协助其协商变更施工承包合同。
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在整个工程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争执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协调。总监理工程师接到协调要求后20天内,应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争议双方。若仍有不同意见,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在15日内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再无效则可到法院起诉。监理单位不得监理与本单位有同一行政隶属关系的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也不能与被监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供应等单位有经营业务联系。监理单位可以由建设单位委托或竞争获得监理业务。
对中外合资的建设项目、外国贷款、赠款的工程项目,中国监理能够监理的不应委托外国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但可根据需要引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监理技术和向外国监理单位进行技术、经济咨询。如国外贷款或赠款单位要求外国监理时,一般可以以中国监理为主进行合作监理。
33.1.4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
1、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我国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最直接的依据)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建设部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与被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
2、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
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建设监理是一个社会化、专业化的事情。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33.2监理制度的运行
33.2.1电气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区分标准
1.单位工程
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室外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路灯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合格: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在70%及以上;优良: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以上为优良。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在85%及以上。
2.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按工程专业划分的。其中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可以按专业划分为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等4个分部工程。合格:所有含分项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优良: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以上为优良。
3.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一般按工种种类及设备组别划分,每个分部工程内可以再划分若干个分项工程。线路敷设包括:架空线路和秆上电气设备安装;电缆线路;配管及管内穿线;槽板配线工程。硬母线安装工程。电器器具安装:电力变压器安装;高压柜安装;低压柜安装;低压电气安装;电机电气检查和接线;蓄电池安装;灯具安装。防雷接地。电梯安装。
合格标准的保证项目是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基本项目是凡抽验的处、(件)应附合相应质量检验定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允许偏差项目有抽检的点数中,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之内。优良项目应占检验项目的50%及以上。允许偏差项目是检验的点数中,有70%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之内。
33.2.2办理工程洽商
凡是影响工期或有其他重大问题时,应由总工或技术队长批准后再办洽商。设计变更内容达三分之一时,应绘图明确表示。及时调整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以避免工程竣工后被索赔。注意有关土建、水暖等其他专业有关的内容,必须与有关专业人员联系,取得同意认可。洽商记录必须编号,而且不能有漏号或重号,以便于审查。洽商内容不得有违反规程、增加建筑面积、改变重要结构、超出投资控制标准,若有这些内容,施工单位可以拒绝执行。投资包干的工程洽商,已经包死,不能再提高标准突破投资。要及时办理,专人会签。
33.2.3质量检验常用工具
1.关于1kV以下的电气设备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首先应注意应选用哪一级的电表,测电动机时,额定电压在500V以上时用1kV摇表,500V以下时用可用500V的摇表。使用摇表应注意首先要验表,如把表笔短路,稍摇之,表针指零,或表笔开路摇之,电阻无限大为好,不用时,表针处在自由状态;表笔线不可拧绞在一起;表放平,转速应达到每分钟120转;测电容时,应先把电容放电;测电缆时,摇表L端接电缆金属芯,E端接地即铠装外皮,G端接电缆绝缘层;被测电气设备必须断电,严禁带电摇测;摇表的电压等级必须与被测电气设备耐压等级相适应,如用高压摇表测低压晶体管容易击穿晶体管;测电缆时,不得中途停转;人体不得触及任何带电部分;摇测时间不要小于1分钟。
2.施工时注意几条控制线
(1)水平线:吊顶下皮线、门中线、墙面线、地面标高线、隔断的边线等。用水平线解决箱、盒、消防设备距离地面高度,常用的距地高0.3、1.0、1.2、1.4、1.8m等。在抹灰前办好隐检,抹灰后不检。
吊顶线:是解决嵌入式灯具位置。有土建、通风误差一边倒,电气施工需要配合调整。门中线:是解决开关的位置,距离门框15~20cm。注意门的开启方向,不要把电门安装在门后。墙面线:土建贴膏药、冲筋等需要找出墙面平整度,就要大面积抹灰,这时电气安装中的箱、盒要注意里出外进。隔断墙的边线:电工要等、看、瞧在先则主动。
(2)轴线:在图纸上最清楚。作防雷引下线用,下管也用,甩上管不要太长,容易碰吊车。墙体严禁剔横槽。在有吊顶的房间勿将管路作在上层的混凝土内,否则接管太麻烦。有吊顶的房间分隔梁很大时,应在中预埋过管,以便走电源管,预留预埋一定要按图作好。各种隐检、交接检手续及时作好,办洽商。
抹灰前要安装好配电箱,复查预埋砖等是否符合图纸。电气工长应检查预留箱盒灰口,孔洞准确,如果发现墙面不平或有偏差应及时和土建工长联系,及时修好,否则不准安装各种器具。喷浆前应检查配电箱和盒的灰口,卡架、套管等是否齐全,需要开孔洞处理时应提前交代,可采用石棉隔板,检查管路是否齐全,应已经穿完管线,焊接好了包头,把没有盖的箱、盒堵好。防雷引上线敷设在柱子混凝土中或利用柱子主筋焊接。并作好均压环焊接及金属门窗接地线的敷设。为灯具安装、吊风扇安装及箱柜安装作预埋吊钩和基础槽钢。
3.装修阶段主要项目
在装修阶段电气施工项目主要有(1)吊顶配管、轻隔墙配管。(2)管内穿线、摇测绝缘、接焊包头、封闭好等。(3)明配管的木砖、勾钉吊架作好。(4)各种箱、盒稳装齐全。在喷浆前所有的电气安装管路必须安装完毕,配电箱贴脸门等也安装完毕,如果发现与墙面不平或有缺欠应及时修补。
喷浆后和贴完墙纸再安装灯具、明配管线施工、灯具、电门、插座及配电箱安装,要注意保持墙面清洁,配合贴墙纸。此后原则上不再办理洽商,竣工后再办洽商,这时不许再剔槽、拆卸电器,有特殊情况也必须请示批准后再作,否则受罚。一定按施工程序走,这是技术考核的依据,也是争取全优的关键。
4.与土建配合的项目
暖卫、上下水工程:电气安装设计会发生矛盾,如配电箱与消火栓箱位置、电气管线和煤气管线的安全距离能否满足、厕所插座与淋浴、厨房灯位、插座与煤气管道等要配合好。
通风工程:通风管道在吊顶内与嵌入式灯具安装的空间位置要配合好。防火插头与通风口的位置、灯具排列位置与通风口的位置要配合好。
土建工程:在吊顶内的接线合、吊顶门打开与灯位相碰否、打混凝土时绑钢筋没给时间插电气管、合模(即侧模)打混凝土时没和电工打招呼、打混凝土打坏了管子等现象都属于一不留神就会发生矛盾的地方。
33.2.4装饰工程中的电气监理
建筑装饰工程是建筑物的一个重要方面,电气系统的安装质量直接关系到装饰效果和使用效果。
1.参与图纸会审和图纸交底
监理有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两部分,施工监理主要是依据图纸监督施工,对图纸中表达不清楚的问题与设计人员协调。参与图纸会审和图纸交底是重要的环节。对于大型室内工程项目,其装饰工程相当复杂,照明、电力、采暖、空调、消防、通信、上下水、音响、电视等各种管线往往都有安装要求。由于在设计时,这些装置往往都独立设计或不同时设计,设计人员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往往出现问题。
在施工前各方面认真核对图纸,在交底时明确设计意图和要求,在图纸上解决错、漏、碰、撞。对于管道密集的地方,如走廊吊顶,宜由设计院或施工单位对管线进行汇总,制定统一的标高,绘制管线布置剖面图。制定可行的施工工序及搭接方案,并考虑到使用方便、安全可靠、能够维修。监理工程师有责任认真把握好交接协调的质量关。
2.管线敷设
由于管线多敷设在吊顶、隔墙及管道井内,如有差错,返工困难,必须严格监控施工质量。
(1)管线敷设:要求管子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不得任意变化材质和管径。配管及其支架应平整牢固、排列整齐,按规范要求设置固定卡子和接线盒。顶棚内金属灯头盒至照明灯具之间的导线要用包塑金属软管保护,否则外壳应接地。软管长度不超过2m,并留有适当余量。与灯头盒连接参与软管专用接头,导线不能外露。
(2)导线电缆应符合设计要求,在防火等级较高的工程项目中应选用阻燃管。管子内穿线要留有余量,导线在管子内不允许有接头。施工中,监理要采用工地巡视、现场观察、拉线、吊线、尺量、检查安全纪录等部分确保管线施工质量。敷设管线时,各工种应相互配合,监理须及时协调处理。
(3)线路绝缘:导线敷设后要求进行绝缘电阻的测试。导线在金属管内或金属线槽内敷设时,应测量导线与金属管之间的绝缘,要求绝缘电阻值大于0.5MΩ。
线路敷设后绝缘测试合格,并不保证接线后绝缘合格,因为在接线过程中存在着使导线绝缘下降甚至短路的可能性,因此要求接线后再测试绝缘。一般在配电箱内进行。切断电源,闭合所有灯具开关,解开总N线,逐相测量相线对地、N线对地电阻,要求阻值大于0.5MΩ。
3.灯具和配电箱
大型灯具安装使用的吊钩预埋件必须牢固,灯具的接地保护措施必须有效。暗装的开关、插座安装位置正确、外观良好。成排灯具中心对齐。吊顶中的灯头盒应避开风管、水管,并利用软管使灯具居中。
配电箱安装位置正确,部件齐全,无破损,暗装箱紧贴墙面。N线PE线分接各支路时,宜设分接端子排,其连接清楚,无绞接。配电箱各出线回路均应编号并标示正确。
33.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的基本指导思想是进行项目策划和项目目标控制,其基本的方法是动态控制原理,许多共同的组织工具都可以应用到项目管理中。对承包商、设计单位、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来说,其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不同的,因而其工作任务、组织结构、工作流程等都是不同的。
33.3.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和建设各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由于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因此按项目管理学的基本理论,没有明确目标的建设工程不是项目管理的对象。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而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⑵按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一个项目往往由许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同,因此就形成了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
⑶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类型:业主方的项目管理;设计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投资方、开发方和由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都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材料和设备供应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有多种形式,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等,其项目管理都属于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2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⑴业主方项目管理服务于业主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其中投资目标指的是项目的总投资目标。进度目标指的是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也即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目标,如工厂建成可以投入生产、道路建成可以通车、办公楼可以启用、旅馆可以开业的时间目标等。项目的质量目标不仅涉及施工的质量,还包括设计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和影响项目运行或运营的环境质量等。质量目标包括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满足业主方相应的质量要求。
⑵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的关系。要加快进度往往需要增加投资,欲提高质量往往也需要增加投资,过度地缩短进度会影响质量目标的实现,这都表现了目标之间关系矛盾的一面;但通过有效的管理,也可缩短工期和提高工程质量,这反映了关系统一的一面。
⑶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招投标工作分散在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中进行,因此可以不单独列为招投标阶段。
(4)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即在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分别进行如下工作,即:安全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和协调。其中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最重要的任务,因为安全管理关系到人身的健康与安全,而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等则主要涉及物质的利益。
3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设计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设计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设计的成本目标、设计的进度目标和设计的质量目标,以及项目的投资目标。项目的投资目标能否实现与设计工作密切相关。
设计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与设计工作有关的安全管理;设计成本控制和与设计工作有关的工程造价控制;设计进度控制;设计质量控制;设计合同管理;设计信息管理;与设计工作有关的组织和协调。
4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施工的成本目标、施工的进度目标和施工的质量目标。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成本控制;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合同管理;施工信息管理;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
5、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建设项目总承包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总投资目标和总承包方的成本目标、项目的进度目标和项目的质量目标。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即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安全管理;投资控制和总承包方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有关的组织和协调。
33.3.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组织理论及基本的组织工具
1、组织论的基本内容
(1)组织论主要研究系统的组织结构模式和组织分工,以及工作流程组织,它是与项目管理学相关的一门非常重要的基础理论学科。
(2)常用的组织结构模式包括职能组织结构、线性组织结构和矩阵组织结构等。职能组织结构是一种传统的组织结构模式。在职能组织结构中,每一个工作部门可能有多个矛盾的指令源。线性组织结构来自于军事组织系统。在线性组织结构中,每一个工作部门只有一个指令源,避免了由于矛盾的指令而影响组织系统的运行。但在一个大的组织系统中,由于线性组织系统的指令路径过长,会造成组织系统运行的困难。矩阵组织结构是一种较新型的组织结构模式,矩阵组织结构设纵向和横向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工作部门,在矩阵组织结构中,指令来自于纵向和横向工作部门,因此其指令源有两个。矩阵组织结构适宜用于大的组织系统。这几种常用的组织结构模式都可以在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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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模式 |
特点 |
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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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组织结构 |
传统、可能有多个矛盾的指令源 |
小的组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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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组织结构 |
来自于军事、只有一个指令源、在大的组织系统中,指令路径有时过长 |
中型的组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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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组织结构 |
较新型、指令源有两个 |
大型的组织系统 |
(3)组织结构模式反映了一个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或各元素(各工作部门)之间的指令关系。组织分工反映了一个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或各元素的工作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组织结构模式和组织分工都是一种相对静态的组织关系。
(4)而工作流程组织则可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一种动态关系。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其管理工作的流程、信息处理的流程,以及设计工作、物资采购和施工的流程组织都属于工作流程组织的范畴。
2、组织与目标的关系
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这是组织论的一个重要结论。系统的组织包括系统的组织结构模式和组织分工,以及工作流程组织。如果把一个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视作为一个系统,其目标决定了项目管理的组织,而项目管理的组织是项目管理的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由此可见项目管理的组织的重要性。
控制项目目标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其中组织措施是最重要的措施。如果对一个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进行诊断,首先应分析其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影响一个系统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除了组织以外,还有人的因素,以及生产和管理的方法与工具等。
3、项目结构图
项目结构图(Project Diagram)是一个组织工具,它通过树状图的方式对一个项目的结构进行逐层分解,以反映组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任务,表达项目总体的结构框架。对项目结构图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应该进行编码,形成项目结构编码。它和用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的编码有紧密的有机联系,但它们之间又有区别。项目结构图及其编码是编制上述其他编码的基础。
4、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图
对一个项目的组织结构进行分解,并用图的方式表示,就形成项目组织结构图或称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图。项目组织结构图反映一个组织系统(如项目管理班子)中各子系统之间和各元素(如各工作部门)之间的组织关系,反映的是各工作单位、各工作部门和各工作人员之间的组织关系。而项目结构图描述的是工作对象之间的关系。对一个稍大一些的项目的组织结构应该进行编码,它不同于项目结构编码,但两者之间也会有一定的联系。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除了业主方外,还有许多单位参加,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和工程管理咨询单位以及有关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等,项目组织结构图应注意表达业主方以及项目的参与单位有关的各工作部门之间的组织关系。
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和工程管理咨询方的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都可用各自的项目组织结构图予以描述。项目组织结构图应反映项目经理和费用(投资或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等主管工作部门或主管人员之间的组织关系。
5、项目管理任务分工表
业主方和项目各参与方,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和工程管理咨询单位等都有各自的项目管理的任务,上述各方都应该编制各自的项目管理任务分工表。为了编制项目管理任务分工表,首先应对项目实施的各阶段的费用(投资或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等管理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在项目管理任务分解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经理和费用(投资或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等主管工作部门或主管人员的工作任务。
6项目管理职能分工表
管理是由多个环节组成的过程,即:提出问题;筹划——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能的方案,并对多个可能的方案进行分析;决策;执行;检查。这些组成管理的环节就是管理的职能。
业主方和项目各参与方,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和工程管理咨询单位等都有各自的项目管理的任务和其管理职能分工,上述各方都应该编制各自的项目管理职能分工表。项目管理职能分工表是用表的形式反映项目管理班子内部项目经理、各工作部门和各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任务的项目管理职能分工。为了区分业主方和代表业主利益的项目管理方和工程建设监理方等的管理职能,也可以用管理职能分工表表示。
7工作流程图
工作流程图服务于工作流程组织,它用图的形式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在项目管理中可运用工作流程图来描述各项项目管理工作的流程,如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图、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图、信息管理工作流程图、设计的工作流程图、施工的工作流程图、物资采购的工作流程图等。工作流程图可视需要逐层细化,如初步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图、施工图阶段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图、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图等。
8合同结构图
合同结构图反映业主方和项目各参与方之间,以及项目各参与方之间的合同关系。通过合同结构图可以非常清晰地一个项目有哪些,或将有哪些合同,以及项目各参与方的合同组织关系。如果两个单位之间有合同关系,在合同结构图中用双向箭杆联系。在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图中,如果两个单位之间有管理指令关系,则用单向箭杆联系。
33.3.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概念、内容和编制方法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概念
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从总体上和宏观上对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描述:
·为什么要进行项目管理;(Why)
·项目管理需要做什么工作;(What)
·怎样进行项目管理;(How)
·谁做项目管理哪方面的工作;(Who)
·什么时候做哪些项目管理工作;(When)
·项目的总投资;(Cost)
·项目的总进度。(Time)
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业主方编制)涉及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它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如果采用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模式,业主方也可以委托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因为建设项目总承包的工作涉及项目整个实施阶段。
⑶建设项目的其他参与单位,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等,为进行其项目管理也需要编制项目管理规划,但它只涉及项目实施的一个方面,并体现一个方面的利益,可称为设计方项目管理规划、施工方项目管理规划和供货方项目管理规划。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一般包括如下内容:项目概述;项目的目标分析和论证;项目管理的组织;项目采购和合同结构分析;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策略;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的分析;设计过程的管理;施工过程的管理;风险管理的策略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内容涉及的范围和深度,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中并没统一规定。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方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并邀请项目管理班子的主要人员参加。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是绝对的,不变则是相对的;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平衡是暂时的,不平衡则是永恒的,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必须随着情况的变化而进行动态调整。
33.3.4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的基本模式
1项目管理委托的模式
⑴在国际上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咨询事务所)可以接受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和建设项目总承包的委托,提供代表委托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咨询公司所提供的这类服务的工作性质属于工程顾问(工程咨询)服务。
⑵在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可能:
·业主方自行项目管理;
·业主方委托项目管理咨询公司承担全部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
·业主方委托项目管理咨询公司与业主方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业主方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在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委派的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2设计任务委托的模式
工业发达国家设计单位的组织体制与中国有区别,多数设计单位是专业设计事务所,而不是综合设计院,如建筑师事务所、结构工程师事务所和各种建筑设备专业工程师事务所等。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而言,建筑师事务所往往起着主导作用,其他专业设计事务所则配合建筑师事务所从事相应的设计工作。
我国业主方主要通过设计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而在国际上不少国家有设计竞赛条例,设计竞赛与设计任务的委托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设计竞赛的范围可宽,也可细,如设计理念、设计方案、某一个设计问题的设计竞赛。设计竞赛的结果只限于对设计成果的评奖,业主方综合分析和研究设计竞赛的成果后再决定设计任务的委托。
设计任务的委托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业主方委托一个设计单位或由多个设计单位组成的设计联合体或设计合作体作为设计总负责单位,设计总负责单位视需要再委托其他设计单位配合设计;二是业主方不委托设计总负责单位,而平行委托多个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施工任务委托的模式
⑴施工任务的委托主要有如下几种模式:
·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视需要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业主方不委托施工总包单位,而平行委托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⑵“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4条)。
4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综合委托的模式
业主方把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进行综合委托的模式可称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有多种方式,如设计—施工总承包(Design-Build)和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5物资采购的模式
工程建设物资指的是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国际上业主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有多种模式,如:业主方自行采购;与承包商约定某些物资的指定供货商;承包商采购等。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33.3.5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控制的动态控制原理
1项目目标控制的动态控制原理
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是绝对的,不变则是相对的;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平衡是暂时的,不平衡则是永恒的,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随着情况的变化进行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是项目管理最基本的方法论。
2应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进度的方法
⑴项目进度目标的分解
从项目开始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逐步地由宏观到微观,由粗到细编制深度不同的总进度纲要、总进度规划、总进度计划、各子系统和各子项目进度计划等。通过总进度纲要和总进度规划的编制以分析和论证项目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并对项目进度目标进行分解,确定里程碑事件的进度目标。里程碑事件的进度目标可作为进度控制的重要依据。
⑵进度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
以里程碑事件的进度目标值或再细化的进度目标值作为进度的计划值。进度的实际值指的是相对于里程碑事件或再细化的分项工作的实际进度。进度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是定量的数据比较。
⑶进度纠偏的措施
·组织措施:调整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
·管理措施:分析由于管理的原因而影响进度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进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变施工管理和强化合同管理等。
·经济措施:及时解决工程款支付和落实加快工程进度所需的资金等。
·技术措施:改进施工方法和改变施工机具等。
3应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投资的方法
通过编制投资规划、工程概算和预算,分析和论证项目投资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并对项目投资目标进行分解。
投资控制包括设计过程的投资控制和施工过程的投资控制,其中前者更为重要。在设计过程中投资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即工程概算与投资规划的比较,以及工程预算与概算的比较。投资的计划值和实际值是相对的,如:相对于工程预算而言,工程概算是投资的计划值;相对于工程合同价,则工程概算和工程预算都可作为投资的计划值等。相对于工程款支付,工程概算、工程合同价(工程中标价一般就是工程合同价)和工程预算都可作为投资的计划值等。
投资控制的纠偏措施有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等。
33.3.6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责任
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
在全面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仍然要坚持落实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建造师是一种专业人士的名称,而项目经理是一个工作岗位的名称,应注意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关系。
项目经理的地位和作用:项目经理是其上级任命的一个项目管理班子的负责人(领导人),但它并不一定是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它的任务仅限于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项目目标的控制;在有些文献中明确界定,项目经理不是一个技术岗位,而是一个管理岗位;它是一个组织系统中的管理者,至于它是否有人事权、财权和物资采购权等管理权限,则由其上级确定。
2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任务
⑴项目经理履行下列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⑵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组织项目管理班子;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托签署有关合同;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选择施工作业队伍;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责任
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33.3.7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理论、组织与方法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总价包干,也不是“交钥匙”,其核心是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即使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稍大一些的项目也难以用固定总价包干,而多数采用变动总价合同。
2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组织
在国际上,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组织有如下几种可能的模式。
·一个组织(企业)既具有设计力量,又具有施工力量,由它独立地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任务(在美国这种模式较为常用)。
·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为一个特定的项目组成联合体或合作体,以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任务(在德国和一些欧洲国家这种模式较为常用,特别是民用建筑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往往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项目联合体或合作体承担。待项目结束后项目联合体或合作体就解散)。
·由施工单位承接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任务,而设计单位受施工单位的委托承担其中的设计任务。
·由设计单位承接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任务,而施工单位作为其分包承担其中的施工任务。
3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方法
⑴工业建设项目、民用建筑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各有其特点,但其基本工作程序是类似的,以下工作步骤仅供参考。
·第1步,业主方自行编制,或委托顾问工程师编制项目建设纲要或设计纲要,它是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编制项目设计建议书的依据。项目建设纲要或设计纲要可包括如下内容:项目定义;设计原则和设计要求;项目实施的技术大纲和技术要求;材料和设施的技术要求等。
·第2步,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方编制项目设计建议书和报价文件。
·第3步,设计评审。
·第4步,合同洽谈,包括确定合同价。
⑵在国际上民用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多数采用项目功能描述的方式,而不采用项目构造描述的方式,因为项目构造描述的招标依据是设计文件,而工程总承包招标时业主方还不可能提供具体的设计文件。
33.3.8熟悉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
1监理程序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无“监理范围”),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监理中,组织协调最为重要,最为困难,也是监理是否成功的关键。
·确定项目总监,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监理工作总结。
2、监理人员权利和义务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3、监理方法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3.3.9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
1风险和风险量的基本概念
⑴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⑵风险量指的是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若某个可能发生的事件其可能的损失程度和发生的概率都很大,则其风险量就很大。
2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类型
⑴组织风险。设计人员和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能力;承包商管理人员和一般技工的能力;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能力和经验;损失控制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历和能力等。
⑵经济与管理风险。工程资金供应条件;合同风险;现场与公用防火设施的可用性及其数量;事故防范措施和计划;人身安全控制计划;信息安全控制计划等。
⑶工程环境风险。自然灾害;岩土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气象条件;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因素等。
⑷技术风险。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施工方案;工程物资;工程机械等。
3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
风险管理是为了达到一个组织的既定目标,而对组织所承担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的系统过程,其采取的方法应符合公众利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有关的法规的要求。
风险管理包括策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监控。
33.4电气施工管理
33.4.1施工组织计划
无论大中小型工程在开工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是合理地组织施工人力和物力,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节约资金和降低工程成本。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有通常包括:简述电气安装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内容、主要电气设备型号、材料和做法。落实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如和土建等其他专业交叉作业配合等,尽量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优质措施。按合同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画网络图,确定施工程序、内容、步骤。编制劳动力、主材、机具和材料计划。设备和预制构件供应计划。安全措施,有安全防护系统、安全制度、组织落实。绘制施工布置平面图,落实空间布局,如材料占地、地皮租金、加工地点、水电消防布局等。成文,配制图表,上报审批执行。
1.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是首先熟悉电气施工图纸,检查图纸中问题,提出需要设计变更的内容。查阅地质资料,看看有没有与电气设备安装有关系的情况。做材料计划和成品及半成品计划,如各种配电箱的加工订货、库存电气材料情况、材料采购计划表等。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技术等情况确定施工方法。绘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编制进度计划,绘制工程进度计划表。提出质量、安全措施。最后成文。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和原则
施工图是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的主要依据。依据限定的工期和本企业年度计划,坚持安照建设程序办事。在限定的工期内合理排序,充分利用空间和时间控制施工进度,争取最大的综合经济效益。综合平衡人力物力,使之均衡施工,文明施工。统一按排,合理布局,见缝插针。及时反馈质量问题并及时调整,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力求作到全优。
3.施工技术组织方面的具体措施
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生产率,加快工程进度措施;提高工程质量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节约材料,降低成本措施;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机械、机具完好率的促措施等。关键是确保进度和质量。具体措施应做到:分工抓新技术,负责质量、安全和节约。各口分别落实计划和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有布置、有检查、有讲评、有监督、有改进,能够不断总结推广,可以发简报。随时调整进度计划,人工安排,保证合同进展。
4.施工组织计划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说明,主要是电气安装工程概况、工程的特点、工程内容、主要电气设备、材料种类、做法、有哪些新技术等。
(2)重点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对样板间事宜安排。
(3)进度计划和工期,根据工人素质及数量安排日、旬、月、季、年度计划。计划画工程进度流水排序表或单代号(双代号)网络图。
(4)施工布置、机具的按排:绘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通常工程用电在50kW以上许要作供电组织设计,计算供电导线截面、确定材料堆放场地、消防布局及加工棚。
(5)施工顺序:如打混凝土梁预埋铁件、先下管后绑钢筋,防止交叉拆筋加工。非标配电箱等应尽早订货,以防预留孔洞尺寸与实际箱体不符合而凿洞而影响承重墙结构。
(6)编写施工组织计划成文。上报、审批、修改及执行。
33.4.2流水作业法
流水作业法的条件是建立在大批量重复性生产基础上的分工合作施工方法。
1.组织流水作业法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能构把建筑物的整个建筑过程分解为若干个施工工序或过程,每个施工工序分别由固定的工作队负责完成。划分施工工序过程之目的就是为了组织转业化施工,也是对建筑物的解只有进行了专业的解才能进行专业施工。
(2)能够把建筑物划分为劳动量大致相等的施工(区)段。其目的是把庞大的建筑产品划分成批量的“假定产品”,这样才能实行流水施工法。
(3)能明确各施工队在各施工(区)段上的工作时间,称作“流水节拍”,用t表示。它表示施工的节奏性。需要用工程量、配备适当的人数、确定工作效率(或定额规定在单位时间的人均产量)这三个因素进行计算。
(4)各个施工队按照一定的施工工艺、配备必要的机具,依次地、连续地由一个工(区)段到另一个工(区)段,反复地完成同类的工作。即对“假定产品”进行连续加工生产。因为建筑物的“假定产品”是固定的,所以是工作对在“流水”,围绕着“假定产品”转。
(5)能够把不同的工作队完成工作时间适当地搭接起来。所以流水作业的实质就是连续作业。通过适当的搭接以求节省时间,通过计算而争取最佳的效果。而搭接的前提是分段是否合理。
2.流水作业的好处
(1)可以充分发挥利用工人的工作时间,减少窝工,提高生产效率。
(2)节省建筑施工的时间,在关键工序节省了时间就缩短了工期,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3)可以实现有节奏的均衡施工。有节奏、有规律、均衡地投入人力、机械和物资供应,以求的最佳的劳动秩序及最佳的经济效益。
3.流水作业法的组织要素
采用流水作业法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必须对其组织要素进行认真地研究分析,通过仔细地计算才能使流水能运转起来,这些要素也称为“流水参数”。
(1)工艺参数N:是指流水施工过程个数,或是指若干个小施工过程组合成比较大的过程个数。在划分施工过程时,只有那些对工程施工过程具有直接影响的部分才予考虑并组织到流水中。当专业队(组)的数目与组入流水的施工过程数目一致时,工艺参数就是施工过程数。当组入流水的施工过程数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业队(组)施工时,工艺参数以专业队(组)的数目计算,计算以N表示其个数。
(2)空间参数M:流水(区)段数就是组织流水的空间参数,用M表示。当施工工程是多层建筑时,流水段数是一层的段数和层数的乘积。为了不发生窝工现象,应使空间参数M大于或等于工艺参数N。当组织解体流水施工时,通常以区代段。
(3)时间参数t:流水作业的时间参数包括“流水节拍”和“流水步距”。“流水节拍”是表示某个专业队(组)在一个施工段(区)上的施工作业时间,可以用t表示。专业队组号用i表示,流水区段数用j表示。则流水节拍的表达式为
t=QSR=PR
式中:Q是一个施工段的工程量;
S产量定额,即单位工日(或台班)完成的工程量;
R拟配备的人数(或一个作业队、组的人数);
P劳动量(工日)或机械台班量(台班)。
(4)流水步距K:是指两个相邻的两个施工队(组)开始投入流水作业的时间间隔,用符号K表示。i工作队和i加1工作队开始投入流水作业的时间间隔。流水步距数等于施工队数减是1。
4.流水作业的组织方式
流水作业的组织方式基本上有三种,即节奏流水、异节奏流水和无节奏流水。
(1)等节奏流水:也称为“全等节拍流水”。它的特特征是只有一个流水节拍。即各施工队在各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相等。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尽量采用这种流水方式。因为这种流水方式最能够保证工作队(组)的工作连续、均衡、有节奏,从而最理想地达到组织流水作业的目的。
在计算总工期时,如果没有技术间歇或人为的工作停歇,则流水步距K等于时间参数t。有停歇时,K大于t.有时还可以使工作队的工作在某个段上有搭接。
(2)异节奏流水:它有节奏,但是流水节拍不同,一般指一个施工队只有一种流水节拍,而不同的施工作业队的流水节拍有可能不相等。
(3)无节奏流水:是指流水节拍没有规律时组织的流水作业。是采用分别流水法。分别流水法的实质是各个工作队连续工作,而工作队开始工作的时间间隔是经过计算求得,使得各工作队在一个施工段上不互相干扰,(不提前,但有滞后的现象)。所以组织这种流水的关键是正确地进行流水步距的计算。
5.常用几种具体方法的特点
(1)顺序施工法:主要特点是工期长,用人少,例如单件用3天。
(2)平行施工法:主要特点是工期短,用人多,要求材料供应集中。
(3)流水作业法:主要特点是不同的工作平行前进。人力材料供应均衡。
6.流水施工按组织流水作业的范围不同而有以下概念
(1)细部流水:一个班组用同一工具,依次不断地施工各段任务(如各楼层装灯)。
(2)专业流水:为了完成一部分结构部件,把若干个相关细部流水组合而成。如水电各专业。
(3)工程对象流水:为了完成单位工程,全部专业流水的总和。
(4)工地工程流水:为了完成建筑群全部工程对象的流水。
按组织流水作业方法不同可分为:
(1)流水段法:划分施工段,各段的劳动量大致相同,依次投入,重复进行。
(2)流水线法:各班组以不变的速度沿线性工程长度前进,用于修路等。
(3)分别流水法:分别组织各工艺组合成为独立的流水,各流水的参数不一定相同,然后将各流水依次搭接之。
紧前工序及紧后工序:紧前工序是指本工序相联的前一道工序。紧后工序是指本工序相联的后一道工序。
33.4.3网络图法编制施工组织计划介绍
网络图法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因为有时间坐标,各项工作的起止时间、作业持续时间、工作进度、总工期以及流水作业的情况等都表示得很清楚,一目了然。它的缺点是不能全面地反映出各工序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影响,不便于进行各种时间计算,不能客观地突出工作的重点(如影响工期的关键工序),也不能从图中看出计划中的潜力在哪里,不能电算及优化。
网络计划的优点是能把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工作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因而能全面而明确地反映出各工序之间的相互制约及相互依赖的关系,提供的信息量大。它可以进行各种时间计算,能在工序繁多、错综复杂的计划中找出影响工期的关键工序,便于施工管理,便于抓住主要矛盾,避免盲目枪工,从网络图中能看出各工序的机动时间,可以更好地调整人力和机械设备加快工程进度。缺点是不容易看出流水作用作业的情况,也难以一般的网络图计算出人力及资源需要量的变化情况。
1.双代号网络图的构成及基本符号
这种网络图是用箭线(即有箭头的实线)和两个节点(圆圈)组成,用来表示一个工序,两个节点内标有代号,故称为双代号。箭线表示一道工序、(或称工作、作业、活动),例如挖电杆坑、立电杆及架线等,它所包含的内容可大可小。凡是占有一定时间的过程都应视为一道工序,如混凝土的养护。箭线的形状可以随便画,斜线也行,就是不能中断。箭线的方向表示工序进行的方向,箭线的起点就是工序的开始,箭线的终点就是工序的完成。一条箭线表示了工序的全部内容。工序的名称标注于箭线的上方,作业的时间标注在箭线的下方,如图33-6所示。
图33-6双代号网络图
图中靠其后面的工序称为紧后工序,靠其前面的工序称为紧前工序,与其平行的工序称为平行工序。虚箭线表示虚工序,是虚拟的,实际工程并不存在,不占用时间,不消耗物资,它只表示工序之间的关系。当有两道或两道以上工序同时开始或同时结束时,必须引入虚工序以免造成混乱。
节点是两道工序之间的连接点,用圆圈表示,它表示上一道工序的结束,下一道工序的开始,它不消耗时间及物资。图33-7是某工程部分双代号网络图。
图33-7某工程部分双代号网络图
2.单代号网络图
单代号网络图的节点表示工序,而箭线只是表示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所以单代号网络图又称节点网络图。单代号网络图中没有虚箭线。其特点是便于检查、修改,所以应用甚广。它与双代号网络表示形式不同,同一件事,如图33-8所示。
图33-8双代号网络图与单代号网络图比较
(a)双代号网络图(b)单代号网络图
从图33-7可以看出单代号网络图的优点是逻辑关系容易表示,节点是单代号网络图的主要符号,它可以用圆圈或方块表示。节点表示工序的名称,持续时间及代号都标注在圆圈内,有的甚至把时间参数也标注在圆圈内,如图33-9。
图33-9单代号网络图的节点标注方法
箭线仅仅表示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占用时间,也不消耗物资。箭头表示工作前进的方向,箭头指向紧前工序,箭尾是紧后工序。例如有一道工序是管内穿电线,单代号网络代号是3,持续时间是12天,下道工序4是灯具安装26天,如图33-10所示。
图33-10单代号网络图的节电标注方法
3.网络图中时间的表示
(1)计算工序的最早开始时间:它表示一个工序在具备了一定的工作条件和资源条件后可以开始工作的最早时间。在网络图中用ES表示。在工作程序上,它要等紧前工序完成以后才能开始工作。计算工序最早开始时间应从起点节点开始,顺着箭线的方向逐项进行计算,直到终节点为止。必须先计算紧前工序,然后再计算紧后工序,这是一个加法过程。
工序最早完成时间用EF表示。最迟开始时间用LS表示。最迟结束时间用FF表示。标注的方法见图33-11所示。
图33-11双代号网络图计划工序时间参数
所有其他工序的最早开始时间的计算方法是:将其所有紧前工序的最早开始时间分别于各该工序的作业持续时间相加,然后再从这些相加的和数中选出最大的一个数,这就是本工序最早开始时间,用公式表示为:
SEij=max(EShi+thi)
式中:SEij本工序最早开始时间;
EShi紧前工序的最早开始时间;
thi紧前工序的作业持续时间;
max表示从大括号的各个数中取最大值。
(2)计算总工期的方法:
将所有与终点节点相联系的工序分别求出最早开始时间与持续时间之和,其值之最大者即为本计划的最大值。
(3)计算工序的最早完成时间:
工序的最早完成时间就是最早开始时间与持续时间之和。用EF表示。本工序最早开始时间也就是紧前各工序最造完成时间的最大值,公式为:
SEij=max(EShi+thi)=maxEFhi
(4)计算工序的最迟开始时间:
工序的最迟开始时间是指一个工序在不影响总工期完成的条件下最迟必须完成的时间,它必须在紧后工序开始之前完成。
最后工序的最迟开始时间等于其完成时间减本身持续时间。所有其他工序的最迟开始时间计算方法是:将各紧后工序最迟开始时间的最小值减本工序的作业持续时间。各紧后工序最迟开始时间的最小值,其实就是本工序的最迟完成时间LFij,所以本工序的最早开始时间也可以用本工序的最迟完成时间减持续时间求得,公式为:LSij=min·LSjk-tij=LFij-tij
式中:LSij为本工序最迟开始时间;
LSjk为紧后工序的最迟开始时间;
tij为本工序的持续时间。
min表示从LSjk的各值中取其最小者。
4施工组织计划的执行与检查
(1)按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审查、检查。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图33-12执行施工组织计划方块图
33.4.5电气安装施工准备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经过报批手续以后,正式开工前首先进行三通一平,即路通、电通及水通。这是保障施工安全而顺利地进行的前提。其中电通按电气施工规范规定要采用TN-S方式供电系统,俗称三相五线制。详见第一章第六节所述。
施工技术准备工作一般有以下几项常规内容。
(1)会审电气施工图。设计意图、工程材料及设备的安装方法、发现施工图中的问题、有哪些新技术、新的做法等。以便在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时提出来解决。各专业之间与电气设备安装有没有矛盾?在会审图纸时尽快解决。为施工单位内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作好准备。
(2)落实材料、加工订货、组装配电箱及材料和设备进厂时间、复查材料质量、钢材防腐等准备工作,提出预埋件加工计划。签定定货合同务必注意找信誉高、质量好而且价格合理的工厂订货。把好材料质量的第一关。
(3)落实施工机具、仪器仪表、消防设备。主要是检查手持电动工具完好程度,若有问题则提前解决,以免影响施工。
(4)根据电气安装工程量及土建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计划,向电工班组下达任务书,进行安全和质量交底。进行工程样板交底,下达班组落实施工任务。
(5)落实电源及临时供电线路、落实施工用水、施工作业棚及其他暂设及落实材料堆放场地。
施工临时供电一般采用架空线路供电,只有长期供电线路才采用电缆供电。用架空线路的优点是施工方便、容易检修故障、工程竣工后拆除也方便、成本低。而用电力电缆输送电能的优点是不受地上机械、风雨影响,所以供电的可靠性高、防雷的性能好、线路有分布电容,可以改善线路的功率因数、不容易受外面环境应响,事故少、不占用地表面的有效面积。缺点是电缆投资高、线路分支比较困难、电缆头施工比较复杂、一旦发生故障,检修比较困难。电缆方式供电常用于要求比较高的稿电场合。
电缆施工前应检电缆的型号、规格与设计相符否;检查电缆的外观,看有硬伤否;用1kV摇表测绝缘电阻;用火烧法或油浸法查电缆是否受潮。
当采用TN-S方式低压供电系统时,应用五芯电缆,如果现有四芯电缆,则应另敷一根专用保护线PE。如果采用低压三相四线供电,而现有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导线当零线是不可以的,因为三相四线供电的负载会有不平衡电流,在电缆外面,而电缆内的电流会在铠装中产生感应电流,降低电缆的载流能力;同时电流从大地流过零线电流,干扰通信信号。
33.4.5安装施工技术管理
电气施工图的构成通常有八部分:电气施工图纸目录、施工说明、施工图例,施工平面图、系统图、施工总平面图、二次接线图、大样图。其中平面图和系统图最为重要,是电气线路安装工程主要图纸。
1.线路施工技术要求
室内电气线路施工安装方式主要有明敷设和暗敷设两类。明配线做法与导线的线径是有关系的,当导线截面在4mm2及以下,用夹板固定;在10mm2及以下用瓷珠固定;多股导线接面及16mm2及以上者用针式或蝶式绝缘子固定。
对导线接头时,必须遵守的三个要素是:不降低导线的机械强度、不降低导线的电阻、不降低导线的耐压等级。
暗配线工程施工是先把保护管敷设在墙体内、地板内、现浇混凝土粱板中、土中或沿着预制混凝土板缝中等。接地线不应敷设在白灰、焦渣层内,如无法避开时,应用水泥砂浆全面保护。
2.外线及电缆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直埋电缆在经过下列地方时应该穿保护管:如穿过道路、进入建筑物处、引入引出地面时、在距地面下0.15~0.25处至地上2m处、各种管道、沟道相交处、电缆可能受到机械损伤处等地方需要穿保护管。
电缆穿管的直径要求:当电缆长为30m以内时,管的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电缆长为30m以上时,管的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5倍。三芯电缆当一根用不行,因为在电缆的金属铠装中会产生感应电流,发热损耗很大。
检查电缆受潮的方法有火烧法、油浸法。
混凝土电杆起吊部位规定应从杆顶端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这端起吊,或从根部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处起吊;另外在顶部0.5m处拴三根调整绳,这样才能保证重心稳定。
3.照明设备安装
照明支路每个支路的负荷量不得超过15A,出线口不得超过20个,但支路总电流不超过10A时,出线口不得超过25个。
照明灯具安装要求注意问题有:导线应采用绝缘导线。防火隔热,如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小于3m。灯高不低于2.4m,否则应作保护接地或接零。注意眩光,如增高安装高度、加大灯具的保护角等。三相负载尽可能平衡。室外要用防水灯头,并有防雨措施。聚光灯每一盏灯都应安装熔断器。螺丝灯头必须把螺丝口接零线。大型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事故照明要用专用线路,而且要有标志。易燃易爆的地方,必须用防爆灯。应有足够的照度,尤其是在有危险的地方或需要辨别细微物体的公共场所。
4.动力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电动机在接线前必须核对接线方式、并测试绝缘电阻。40kW及以上电动机应安装电流表。如果控制设备比较远,在电动机近处应设紧急停车装置。动力设备必须单机单闸,不得一闸多用。动力设备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控制设备要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断相保护及漏电保护。机械旋转部分应有防护罩。
安装电动机时,在送电前必须用手试转,送电后必须核对转向。
施工用正反转电路,正转时正常,反转时刚按按钮就停车了,而且电路的两相熔断器熔断,分析原因并检修?这是因为没有互锁,电动机突然反转使调线的那两根相线短路而造成熔丝熔断。
5.竣工验收前与土建施工配合
竣工验收前的自检是格外重要。和土建施工配合得默契才能避免返工,以保证施工质量。例如在喷浆前电工应检查预埋木砖、卡具、预埋铁螺栓等。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评等级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在接地极施工回填土以前测量接地电阻,如果接地电阻不合格,降低接地电阻的方法有增加接地极、增加埋深、采用紫铜板作接地极、加化学降阻剂、换好土、引入人工接地体、利用建筑基础主筋等。
33.4.6安全施工技术管理
从安全角度对录用电工的个人条件是不得有心脏病、色盲、精神病、血压高、不得饮酒等。应穿紧袖口的工作服。
对高空作业的要求是应戴安全带或系安全绳、一般不许带电作业、单梯角度为60~70度、梯子根部要垫防滑物或有人扶、不使用探头脚手板、操作高压跌落开关要用绝缘杆、高空带电作业要穿等电位服、单线操作。
在裸线架空线路的下面不得用吊车,也不应把预制构件堆放在裸线下面。
影响触电严重程度的因素主要有电流、时间、压力、触电路经、电流的频率、人体素质、环境条件等。所以在管理工作中尽量作到经常检查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以防止电流通过人体。一旦发生触电,要尽快拉闸断电,争分夺秒地抢救,在一分钟之内抢救有99%都能救活。
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要求如下:一般灯具及插座≥0.5MΩ;电动机≥1MΩ;1kV以下电缆≥10MΩ;10kV电力变压器的一次侧≥500MΩ;10kV电力变压器二次侧≥10MΩ;高压电缆3kV≥200MΩ;高压电缆10kV≥400MΩ。
施工管理工作中要建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负责。在平常经常检查的基础上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以预防为主。重点是手持电动工具和临时供电线路的安全保障情况。
接地体和接地线总称为接地装置。接地网是多组接地体按一定次序排列,而且必须连成网络。接地装置的作用是把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装置连接,以防人身触电或设备漏电的保护装置。接地网是较单独的接地装置更具有可靠性,使用更方便而灵活。保护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防雷接地与重复接地分开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Ω,要求接地装置相距不小于20m,一般比较难作到,所以防雷接地与重复接地通常合在一起,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
33.4.7技术交底与工程洽商
施工中发现问题应改变做法时,应先办理洽,然后再实施,以免产生看法不一致而造成麻烦。
1.设计交底的参加人
设计交底的内容和注意事项是主持人应是建设单位主管负责人,参加人有设计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预算员等。设计工程师交待设意图,技术要求、注意事项等。解答施工单位提出的所有问题。落实图纸中的不详之处,以便作出准确的概算。
2.办理工程洽商的原因
主要有设计图纸有错误;材料代用;地质出现新情况;施工条件困难。自然灾害。建设单位提出新的要求,如降低标准、增加或减少项目、调整投资。施工图纸不完整;电气设计与土建、水暖、煤气设计发生矛盾。
3.办理施工洽商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凡是发生洽商事宜,由施工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有关法人负责办理,还必须由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签字。凡属于经济事项,不涉及设计或施工技术问题,可由行政队长或项目经理办理,只要双方签字即可。凡因变更洽商涉及到工期、材料、设备、土建、水暖等,主办人应和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以便得到确认。变更洽商不得提高设计标准。
4.办理工程洽商的作用、目的或内容
工程洽商是施工图的补充,与施工图有同等的作用,因此可以代替施工图并作为施工的依据,及时研究和更正设计中的问题,如图中尺寸不符、无法施工、缺项等。拟出文字洽商记录以便施工单位作概算或作工程结算增减账的依据。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例如电气图中电气设备和管线与水暖、煤气管线发生矛盾,两者是之间尺寸不符合安全距离等。
做洽商记录是建设单位做工程决算的依据。做洽商记录是审查工程投资控制的依据。做洽商记录是评估优质工程的依据。据此调整合同,明确问题的责任和付账方式等。解决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图。由于材料型号或品种的改变,出洽商作为执行的依据。洽商记录是绘制竣工图的依据。
33.5合同及相关法律
33.5.1建筑设计施工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自动化仪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33.5.2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规范有效的法律环境。
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过程,实际是在一定的法律环境下,围绕着如何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以施工合同为主)的一系列行为的总和。建造师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团队的核心,必须具备较高水平的合同管理能力,熟悉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这是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目标依法、依约实现的必然要求,也是承包商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更为紧迫的是,我国加入WTO后,中国建筑承包商不仅要继续面对国内的激烈竞争,还将面临来自跨国承包商巨头在更高层面上的竞争。而前者与后者的差距更多地体现在合同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方面,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缩小这种差距,那么中国承包商无疑将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下风,甚至被淘汰出局。
33.5.3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⑴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总承包的内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价款;工程质量与验收;合同的变更;风险、责任和保险;工程保修;对设计、分包人的规定;索赔和争议的处理;违约责任。
⑵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订立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订立。承包人一般应当根据发包人对项目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可包括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报价等。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合同即告成立。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履行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后,双方都应按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总承包单位可以按合同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但不得倒手转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分包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
2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9年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这是一种主要适用于施工总承包合同。该《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⑴《协议书》内容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承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应填写总日历天数。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双方也可以约定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优良标准。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填写双方确定的合同金额。
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⑵《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内容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谈判依据及注意事项:《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是相对应的;《专用条款》具体内容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将工程的具体要求填写在合同文本中;建设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的解释优于《通用条款》
3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⑴工程分包的概念
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所谓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⑵分包资质管理
《建筑法》第29条和《合同法》第272条同时规定,禁止(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需要。
1)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企业资质设2至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电梯安装、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园林古建筑、爆破与拆除、电信工程、管道工程等。
2)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设1至2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其中常用类别有: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如同时发生多类作业可划分为结构劳务作业、装修劳务作业、综合劳务作业。
⑶总、分包的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⑷关于分包的法律禁止性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1)违法分包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指下列行为: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这里包括不具备资质条件和超越自身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两类情况;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3)挂靠
挂靠是与违法分包和转包密切相关的另一种违法行为。
·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与本单位无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直接进入项目管理机构财务的。
4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其规范了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包括: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分包工作期限;质量标准;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标准规范;总(分)包合同;图纸;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义务;劳务分包人义务;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保险;材料、设备供应;劳务报酬;工量及工程量的确认;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施工变更;施工验收;施工配合;劳务报酬最终支付;违约责任;索赔;争议;禁止转包或再分包;不可抗力;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价数;补充条款;合同生效。
33.5.4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的管理
1建设工程合同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分析的内容,合同分析在不同的时期,为了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内容。合同分析应包括的内容有:合同的法律基础;承包人的主要任务;发包人责任;合同价格分析;施工工期;违约责任;验收、移交和保修;索赔程序和争执的解决。
2建设工程合同交底
合同和合同分析的资料是工程实施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后,应由合同管理人员向各层次管理者作“合同交底”,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
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管理人员和企业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在合同实施前与其他相关的各方面,如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合同作解释。合同责任的完成必须通过其他经济手段来保证。对分包商,主要通过分包合同确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保证分包商能及时地按质按量地完成合同责任。
3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的控制
⑴合同控制的作用
通过合同实施情况分析,找出偏离,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合同实施过程,达到合同总目标,所以合同跟踪是决策的前导工作。在整个工程过程中,能使项目管理人员一直清楚地合同实施情况,对合同实施现状、趋向和结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⑵合同控制的依据
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如各种计划、方案、洽商变更文件等,它们是比较的基础,是合同实施的目标和依据。各种实际的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各种工程报表、报告、验收结果、计量结果等。工程管理人员每天对现场情况的书面记录。
⑶合同控制措施
合同诊断包括:分析合同执行差异的原因;分析合同差异责任。问题的处理。对工程问题的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和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4建设工程合同档案管理
⑴合同资料种类
在实际工程中与合同相关的资料面广量大,形式多样,主要有:
1)合同资料,如各种合同文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等;
2)合同分析资料,如合同总体分析、网络图、横道图等;
3)工程实施中产生的各种资料。如发包人的各种工作指令、签证、信函、会谈纪要和其他协议,各种变更指令、申请、变更记录,各种检查验收报告、鉴定报告;
4)工程实施中的各种记录、施工日记等,官方的各种文件、批件,反映工程实施情况的各种报表、报告、图片等。
⑵合同资料文档管理的内容
1)合同资料的收集合同包括许多资料、文件;合同分析又产生许多分析文件;在合同实施中每天又产生许多资料,如记工单、领料单、图纸、报告、指令、信件等。
2)资料整理原始资料必须经过信息加工才能成为可供决策的信息,成为工程报表或报告文件。
3)资料的归档所有合同管理中涉及到的资料不仅目前使用,而且必须保存,直到合同结束。为了查找和使用方便必须建立资料的文档系统。
4)资料的使用合同管理人员有责任向项目经理、向发包人作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向各职能人员和各工程小组、分包商提供资料;为工程的各种验收、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资料和证据。
33.5.5建设工程索赔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和分类
⑴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是相互的、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⑵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
1)发包人违约,包括发包人和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发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市场物价、货币兑换率、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禁运等。
⑶分类(分类标准)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承包人可能与发包人,分包人,供货人,保险人之间索赔。
2)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
·工期拖延索赔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如果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与预计的(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
·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工程终止索赔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索赔。
·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和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3)按索赔要求分类
·工期索赔即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费用索赔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4)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合同内索赔即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依据,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人以补偿的干扰事件,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这是最常见的索赔。
·合同外索赔指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干扰事件的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在合同中找不出具体的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
·道义索赔指由于承包人失误(如报价失误、环境调查失误等),或发生承包人应负责的风险而造成承包人重大的损失。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2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⑴索赔成立的条件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⑵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的理由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3常见的建设工程索赔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索赔。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增减工程量的索赔;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偿付;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关于变更命令有效期引起索赔或拒绝;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关于工期的索赔:关于延展工期的索赔;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赶工费用的索赔。
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工程暂停、中止合同的索赔。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展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中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有些中止的合同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另一种中止合同是由“错误”引起的中止,例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中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4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⑴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⑵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⑶相关证据
1)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在企业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明确对方的责任和自身的权利,减轻自己的责任和减少、甚至消除对方的权利。但这一切都必须依法进行。
2)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
·书证是指以其文字或数字记载的内容起证明作用的书面文书和其他载体。如合同文本、财务账册、欠据、收据、往来信函以及确定有关权利的判决书、法律文件等。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存放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特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证据。如购销过程中封存的样品,被损坏的机械、设备,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等。
·证人证言是指知道、事实真相的人所提供的证词,或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视听材料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音像资料。如录音带、录像带等。
·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它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承认犯罪并交待犯罪事实的陈述或否认犯罪或具有从轻、减轻、兔除处罚的辩解、申诉。被害人、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鉴定结论是指专业人员就案件有关情况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专门性的书面鉴定意见。如损伤鉴定、痕迹鉴定、质量责任鉴定等等。
·勘验、检验笔录是指司法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人身等进行勘察、试验、实验或检查的文字记载。这项证据也具有专门性。
3)在工程索赔中的证据:
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来往信件,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人问题的答复信等;各种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气候报告;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5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和特点
⑴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
反索赔是相对索赔而言,是对提出索赔的一方的反驳(回应、索赔)。发包人可以针对承包人的索赔进行反索赔,承包人也可以针对发包人的索赔进行反索赔。通常的反索赔主要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的反索赔。
⑵建设工程反索赔的特点
索赔与反索赔同时性。技巧性强,处理不当将会引起诉讼。在反索赔时,发包人处于主动的有利地位,发包人在经工程师证明承包人违约后,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款项,或从银行保函中得以补偿。
⑶发包人相对承包人反索赔的内容:工程质量缺陷反索赔;拖延工期反索赔;保留金的反索赔;发包人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33.5.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条款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标准条件;本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监理业务执行的起止时间。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和签约时间。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监理人义务;委托人义务;监理人的权利;委托人权利;监理人的责任;委托人的责任;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监理酬金;其他。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⑴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⑵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⑶外部条件包括的内容;
⑷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⑸委托人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的时间;
⑹委托人兔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设施;
⑺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兔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数;
⑻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
⑼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金额;
⑽支付报酬的币种和汇率;
⑾奖励办法和争议处置。
33.6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
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与措施,施工成本管理就是要在保证工期和质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利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把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并进一步寻求最大程度的成本节约。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和编制方法,包括: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按施工成本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按子项目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按工程进度编制施工成本计划。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索赔费用的组成和计算方法,以及工程结算的方法。施工成本控制和分析的依据和方法,包括: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施工成本控制的步骤;施工成本控制的方法;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等内容。
33.6.1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与措施
1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
施工成本管理就是要在保证工期和质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利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把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并进一步寻求最大程度的成本节约。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⑴施工成本预测
施工成本预测就是根据成本信息和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运用一定的专门方法,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可能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估计,其实质就是在施工以前对成本进行估算。通过成本预测,可以使项目经理部在满足业主和施工企业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成本低、效益好的最佳成本方案,并能够在施工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成本控制,克服盲目性,提高预见性。施工项目成本预测是施工项目成本决策与计划的依据。预测时,通常是对施工项目计划工期内影响其成本变化的各个因素进行分析,比照近期已完工施工项目或将完工施工项目的成本(单位成本),预测这些因素对工程成本中有关项目(成本项目的影响程度,预测出工程的单位成本或总成本。
⑵施工成本计划
施工成本计划是以货币形式编制施工项目在计划期内的生产费用、成本水平、成本降低率以及为降低成本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规划的书面方案,它是建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一般来说,一个施工项目成本计划应包括从开工到竣工所必需的施工成本,它是该施工项目降低成本的指导文件,是设立目标成本的依据,可以说,成本计划是目标成本的一种形式。
⑶施工成本控制
施工成本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影响施工项目成本的各种因素加强管理,并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将施工中实际发生的各种消耗和支出严格控制在成本计划范围内,随时揭示并及时反馈,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是否符合标准,计算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目标成本)之间的差异并进行分析,消除施工中的损失浪费现象,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应贯穿于施工项目从投标阶段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它是企业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明确各级管理组织和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这是成本控制的基础之一,必须给以足够的重视。施工成本控制可分为事先控制、事中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
(4)施工成本核算
施工成本核算是指按照规定开支范围对施工费用进行归集,计算出施工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并根据成本核算对象,采用适当的方法,计算出该施工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所提供的各种成本信息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各个环节的依据。
(5)施工成本分析
施工成本分析是在成本形成过程中,对施工项目成本进行的对比评价和总结工作。主要利用施工项目的成本核算资料,与计划成本、预算成本以及类似施工项目的实际成本等进行比较,成本的变动情况,同时也要分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成本的影响,系统地研究成本变动原因,检查成本计划的合理性,深入揭示成本变动的规律,以便有效地进行成本管理。影响施工项目成本变动的因素有两个方面,一是外部的属于市场经济的因素,二是内部的属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因素。项目经理应将施工项目成本分析的重点放在影响施工项目成本升降的内部因素上。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和比率法。
(6)施工成本考核
施工成本考核是指施工项目完成后,对施工项目成本形成中的各责任者,按施工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将成本的实际指标与计划、定额、预算进行对比和考核,评定施工项目成本计划们完成情况和各责任者的业绩,并以此给以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2施工成本管理的措施
为取得理想成果,应当从多方面实施管理,通常可以将这些措施归纳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四个方面。
⑴组织措施
组织措施是从施工成本管理的组织方面采取的措施,如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落实施工成本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施工成本管理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编制本阶段施工成本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等。组织措施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而且一般不需要增加什么费用,运用得当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⑵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不仅对解决施工成本管理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对纠正施工成本管理目标偏差也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运用技术纠偏措施的关键,一是要能提出多个不同的技术方案,二是要对不同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在实践中,要避免仅从技术角度选定方案而忽视对其经济效果的分析论证。
⑶经济措施
经济措施是最易为人接受和采用的措施。管理人员应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施工成本管理目标。对施工成本管理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通过偏差原因分析和未完工程施工成本预测,可发现一些潜在的问题将引起未完工程施工成本的增加,对这些问题应以主动控制为出发点,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合同措施
成本管理要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合同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合同措施从广义上理解,除了参加合同谈判、修订合同条款、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索赔问题、防止和处理好与业主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之外,还应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对每一个合同作总体和具体分析等。
33.6.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⑴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⑵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⑴我国现行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如下: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提供,用于变更工程,容易被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所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平的。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一是直接套用,即从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三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⑵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估价
工程师应通过FIDIC(1999年第一版)第12.1款和第12.2款商定或确定的测量方法和适宜的费率和价格,对各项工作的内容进行估价,再按照FIDIC第3.5款,商定或确定合同价格。
各项工作内容的适宜费率或价格,应为合同对此类工作内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
第一种情况:进入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由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这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
第二种情况: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
每种新的费率或价格应考虑以上描述的有关事项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加以合理调整后得出。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可供推算新的费率或价格,应根据实施该工作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工程师应在商定或确定适宜费率或价格前,确定用于期中付款证书的临时费率或价格。
3索赔费用的组成
索赔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同工程款的计价内容相似。按我国现行规定(参见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安工程合同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我国的这种规定,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还不完全一致。按国际惯例,建安工程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间接费包括现场管理费、保险费、利息等。一般承包商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如图33-10所示。
图33-10承包商可索赔的具体费用
从原则上说,承包商有索赔权利的工程成本增加,都是可以索赔的费用。但是,对于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是不完全一样的。哪些内容可索赔,要按照各项费用的特点、条件进行分析论证。现概述如下。
⑴人工费人工费包括施工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加班费、奖金以及法定的安全福利等费用。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而言,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⑵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承包商应该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制度,记录建筑材料的进货日期和价格,建立领料耗用制度,以便索赔时能准确地分离出索赔事项所引起的材料额外耗用量。为了证明材料单价的上涨,承包商应提供可靠的订货单、采购单,或官方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指数。
⑶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⑷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⑸现场管理费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⑹利息在索赔款额的计算中,经常包括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至于具体利率应是多少,在实践中可采用不同的标准,主要有这样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
⑺总部(企业)管理费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这项索赔款的计算,目前没有统一的方法。在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中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有以下几种:
按照投标书中总部管理费的比例(3%~8%)计算:
总部管理费=合同中总部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款额+现场管理费索赔款额等)
按照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的管理费比率计算:
总部管理费=公司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款额+现场管理费索赔款额等)
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计算步骤如下:
索赔的总部管理费=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工程延期的天数
⑻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未导致利润减少。所以,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4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1)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商应得的索赔金额。由于实际费用法所依据的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或单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系统而准确地积累记录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2)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即: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不少人对采用该方法计算索赔费用持批评态度,因为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商的原因,如施工组织不善而增加的费用;同时投标报价估算的总费用也可能为了中标而过低。所以这种方法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应用。
(3)修正的总费用法
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的内容如下: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5工程结算的方法
⑴承包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承包工程价款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⑵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的具体事宜由承发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⑶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其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可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备料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
(4)工程进度款
l)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计量[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
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目前我国一般来讲,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可以分为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两种方法。二者在选择时,既可采取可调价格的方式(发包单位承担通货膨胀因素的风险),即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也可采取固定价格的方式,即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在工程价格中已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固定价格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当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时,在确定已完工程量后,可按以下步骤计算工程进度款:根据已完工程量的项目名称、分项编号、单价得出合价;将本月所完全部项目合价相加,得出直接工程费小计;按规定计算措施费、间接费、利润;按规定计算主材差价或差价系数;按规定计算税金;累计本月应收工程进度款。
用固定综合单价法(完全价格)计算工程进度款比用可调工料单价法更方便、省事,工程量得到确认后,只要将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得出合价,再累加即可完成本月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工作。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5)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并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6)建安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
建安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就是要把各种动态因素渗透到结算过程中,使结算大体能反映实际的消耗费用。
33.6.3施工成本控制和分析的依据和方法
1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
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⑴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成本控制要以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围绕降低工程成本这个目标,从预算收入和实际成本两方面,努力挖掘增收节支潜力,以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⑵施工成本计划
施工成本计划是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施工成本控制方案,既包括预定的具体成本控制目标,又包括实现控制目标的措施和规划,是施工成本控制的指导文件。
⑶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提供了每一时刻工程实际完成量,工程施工成本实际支付情况以及实际收到工程款情况等重要信息。施工成本控制工作正是通过实际情况与施工成本计划相比较,找出二者之间的差别,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从而采取措施改进以后的工作。此外,进度报告还有助于管理者及时发现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隐患,并在事态还未造成重大损失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损失。
⑷工程变更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工程变更是很难避免的。工程变更一般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技术规范与标准变更、施工次序变更、工程数量变更等。一旦出现变更,工程量、工期、成本都必将发生变化,从而使得施工成本控制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和困难。因此,施工成本管理人员就应当通过对变更要求当中各类数据的计算、分析,随时变更情况,包括己发生工程量、将要发生工程量、工期是否拖延、支付情况等重要信息,判断变更以及变更可能带来的索赔额度等。
除了上述几种施工成本控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以外,有关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合同文本等也都是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
2施工成本控制的步骤
在确定了项目施工成本计划之后,必须定期地进行施工成本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当实际值偏离计划值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以确保施工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其步骤如下。
·比较:按照某种确定的方式将施工成本计划值与实际值逐项进行比较,以发现施工成本是否已超支。
·分析:在比较的基础上,对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以确定偏差的严重性及偏差产生的原因。这一步是施工成本控制工作的核心,其主要目的在于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或避免相同原因的再次发生或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预测: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估算整个项目完成时的施工成本。预测的目的在于为决策提供支持。
·纠偏:当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成本出现了偏差,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偏差分析和预测的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期达到使施工成本偏差尽可能小的目的。纠偏是施工成本控制中最具实质性的一步。只有通过纠偏,才能最终达到有效控制施工成本的目的。
·检查:它是指对工程的进展进行跟踪和检查,及时工程进展状况以及纠偏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
3施工成本控制
施工成本控制的方法很多,比较常见的是偏差分析法。
在施工成本控制中,把施工成本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差异叫做施工成本偏差,即:
施工成本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施工成本-已完工程计划施工成本
式中已完工程实际施工成本=已完工程量×实际单位成本
已完工程计划施工成本=已完工程量×计划单位成本
结果为正表示施工成本超支,结果为负表示施工成本节约,但须特别指出,进度偏差对施工成本偏差分析的结果有重要影响,如果不加考虑就不能正确反映施工成本偏差的实际情况。如:某一阶段的施工成本超支,可能是由于进度超前导致的,也可能由于物价上涨导致。所以引入进度偏差的概念。
进度偏差(Ⅰ)=已完工程实际时间-已完工程计划时间
为了与施工成本偏差联系起来,进度偏差也可表示为:
进度偏差(Ⅱ)=拟完工程计划施工成本-已完工程计划施工成本
所谓拟完工程计划施工成本,是指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在某一确定时间内所应完成的工程内容的计划施工成本,即:拟完工程计划施工成本=拟完工程量(计划工程量)×计划单位成本
进度偏差为正值,表示工期拖延;结果为负值表示工期提前。在实际应用时,为了便于工期调整,还需将用施工成本差额表示的进度偏差转换为所需要的时间。
4施工成本分析的依据
施工成本分析,就是根据会计核算、业务核算和统计核算提供的资料,对施工成本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以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另一方面,通过成本分析,可从账簿、报表反映的成本现象看清成本的实质,从而增强项目成本的透明度和可控性,为加强成本控制,实现项目成本目标创造条件。
⑴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主要是价值核算。会计是对一定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计量、记录、分析和检查、做出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实现最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它通过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会计报表等一系列有组织有系统的方法,来记录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然后据以提出一些用货币来反映的有关各种综合性经济指标的数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等会计六要素指标,主要是通过会计来核算。由于会计记录具有连续性、系统性、综合性等特点,是施工成本分析的重要依据。
⑵业务核算
业务核算是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而建立的核算制度,它包括原始记录和计算登记表,如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登记,质量登记,工效、定额计算登记,物资消耗定额记录,测试记录等等。业务核算的范围比会计、统计核算要广,会计和统计核算一般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而业务核算,不但可以对已经发生的,而且还可以对尚未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或尚在构思中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看是否可以做,是否有经济效果。它的特点是,对个别的经济业务进行单项核算。只是记载单一的事项,最多是略有整理或稍加归类,不求提供综合性、总括性指标。业务核算的目的,在于迅速取得资料,在经济活动中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⑶统计核算
统计核算是利用会计核算资料和业务核算资料,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客观现状的大量数据,按统计方法加以系统整理,表明其规律性。它的计量尺度比会计宽,可以用货币计算,也可以用实物或劳动量计量。它通过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等特有的方法,不仅能提供绝对数指标,还能提供相对数和平均数指标,可以计算当前的实际水平,确定变动速度,可以预测发展的趋势。统计除了主要研究大量的经济现象以外,也很重视个别先进事例与典型事例的研究。有时,为了使研究的对象更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还把一些偶然性的因素或次要的枝节问题予以剔除;为了对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不一定要求对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做出完整、全面、时序的反映。
5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
⑴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
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等基本方法。
1)比较法
比较法,又称“指标对比分析法”,就是通过技术经济指标的对比,检查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而挖掘内部潜力的方法。
·将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对比。以此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影响目标完成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在进行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对比时,还应注意目标本身有无问题。如果目标本身出现问题,则应调整目标,重新正确评价实际工作的成绩。
·本期实际指标与上期实际指标对比。通过这种对比,可以看出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变动情况,反映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程度。
·与本行业平均水平、先进水平对比。通过这种对比,可以反映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与行业的平均水平和先进水平的差距,进而采取措施赶超先进水平。
2)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又称连环置换法。这种方法可用来分析各种因素对成本的影响程度。在进行分析时,首先要假定众多因素中的一个因素发生了变化,而其他因素则不变,然后逐个替换,分别比较其计算结果,以确定各个因素的变化对成本的影响程度。
3)差额计算法
差额计算法是因素分析法的一种简化形式,它利用各个因素的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差额来计算其对成本的影响程度。
4)比率法
比率法是指用两个以上的指标的比例进行分析的方法。它的基本特点是:先把对比分析的数值变成相对数,再观察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⑵综合成本的分析方法(四种)
所谓综合成本,是指涉及多种生产要素,并受多种因素影响的成本费用,如分部分项工程成本,月(季)度成本、年度成本、竣工成本等。由于这些成本都是随着项目施工的进展而逐步形成的,与生产经营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做好上述成本的分析工作,无疑将促进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l)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
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是施工项目成本分析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的对象为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分析的方法是:进行预算成本、目标成本和实际成本的“三算”(预算成本、目标成本、实际成本)对比,分别计算实际偏差和目标偏差,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为今后的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寻求节约途径。
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的资料来源(依据)是:预算成本来自投标报价成本,目标成本来自施工预算,实际成本来自施工任务单的实际工程量、实耗人工和限额领料单的实耗材料。
由于施工项目包括很多分部分项工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都进行成本分析。特别是一些工程量小、成本费用微不足道的零星工程。但是,对于那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则必须进行成本分析,而且要做到从开工到竣工进行系统的成本分析。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因为通过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成本的系统分析,可以基本上项目成本形成的全过程,为竣工成本分析和今后的项目成本管理提供一份宝贵的参考资料。
3)年度成本分析(对象: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的单位工程)
企业成本要求一年结算一次,不得将本年成本转入下一年度。而项目成本则以项目的寿命周期为结算期,要求从开工、竣工到保修期结束连续计算,最后结算出成本总量及其盈亏。由于项目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除进行月(季)度成本核算和分析外,还要进行年度成本的核算和分析。这不仅是为了满足企业汇编年度成本报表的需要,同时也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需要。因为通过年度成本的综合分析,可以总结一年来成本管理的成绩和不足,为今后的成本管理提供经验和教训,从而可对项目成本进行更有效的管理。
年度成本分析的依据是年度成本报表。年度成本分析的内容,除了月(季)度成本分析的六个方面以外,重点是针对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展情况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成本管理措施,以保证施工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
4)竣工成本的综合分析
凡是有几个单位工程而且是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即成本核算对象)的施工项目,其竣工成本分析应以各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分析资料为基础,再加上项目经理部的经营效益(如资金调度、对外分包等所产生的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如果施工项目只有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单位工程),就以该成本核算对象的竣工成本资料作为成本分析的依据。
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分析,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竣工成本分析;主要资源节超对比分析;主要技术节约措施及经济效果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全面单位工程的成本构成和降低成本的来源,对今后同类工程的成本管理很有参考价值。
进一步学习的资料
规范: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第737号文。
1988年7月25日,国建设部颁布124号文件《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制度的通知》
1989年7月28日发布367号文件《建设监理试行规定》